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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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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与传媒学院2025年度“自强之星”初赛评选活动方案
日期: 2025年04月14日    

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和育人成效,引导激励我校广大受助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感恩奉献,传播与传媒学院认真贯彻《关于开展2025年度“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华商院学[2025]19号)相关文件精神,现决定举办2025年度“自强之星”初赛评选活动,报名通知及要求如下:

一、活动主题

踔厉奋发筑梦青春

活动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到2025年4月16日17点

比赛时间:2025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等候通知)

评选对象

(一)具有广州华商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在校一年以上学生;

(二)2024-2025学年秋季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注:以上两个条件需同时具备。

、评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

(三)在爱国奉献、科研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突出;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不及格现象;

(五)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现象;

(六)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七)进入往届“广州华商学院自强之星”决赛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与评选。

、活动形式

初赛形式有两个环节,分别为现场展示和知识竞赛

(一)现场展示:晋级选手需进行现场演讲,时间5分钟。评审小组会根据参赛选手的主题内容、语言表达、形象风度、现场效果、时间结构方面进行打分。

1.主题内容:演讲须紧扣主题,主题鲜明、深刻,内容充实具体,条理清晰,逻辑严密,富有启发性;

2.语言表达:演讲须普通话标准,发音清晰,表达流畅,语言生动;

3.形象风度:演讲须感情充沛,精神饱满,着装整洁,仪态端庄,体现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4.现场效果:演讲须反映好,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号召力;

5.时间结构:结构完整紧凑,时长把握适度。

评审小组根据各晋级选手主题内容、语言表达、形象风度、现场效果、时间结构等方面进行打分。

(二)知识竞赛:现场答题。

知识竞赛总共15题。其中单项选择题10道,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5道,每题2分。现场答题,累计分数。

  1. 评选标准

按照选手总分从高往低排序,

选手总分=展示分数*80%+知识竞赛分数*20%。

注:原则上推荐一等奖获得者代表学院参加校级决赛

  1. 奖励设置

初赛奖励颁发院级“自强之星”称号

荣誉证书和奖金,具体奖金如下:

一等奖,1名,奖金8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6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400元;

优胜奖,5-9名,奖金200元。

决赛奖励颁发校级“自强之星”称号

荣誉证书和奖金,具体奖金如下:

一等奖,1名,奖金22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16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1200元;

优胜奖,5名,奖金1000元。

  1. 报名方式

    (一)报名材料

    1.广州华商学院“自强之星”评选报名表(见附件1)

    2.学生个人事迹材料(见附件2)

    (二)报名方式

    请参赛选手将以上报名材料于报名时间截止前递交到传播与传媒学院辅导员办公室。

    广州校区联系人:刘甜老师 联系方式:020-32882366

    肇庆校区联系人:潘莹老师 联系方式:0758-3173060

  2. 附件

    附件1:广州华商学院“自强之星”评选报名表(2).doc

    附件2: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要求(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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