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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与传媒学院综合测评工作要点及补充规定
日期: 2022年11月01日 12:3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2021-2022学年综合测评工作已基本结束,整体上来看,传播与传媒学院各班级此项工作都能够按照《学生手册》以及学院加分细则规定,合理、有序做好相关工作。但在综合测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现就相关问题补充规定如下。

 

图片思想品德与志愿公益

按照目前《学生手册》的规定,思想品德与志愿公益分主要包括党团活动(比赛)、各级学生组织干部加分、各类表彰(表扬)加分、志愿公益活动加分等项目。按照《学生手册》规定,此项加分特别注意的要点包括:

(一)各类思政讲座、学习活动、比赛等,校级加1分,院级加0.5分,累计最多加5分。

(二)担任学校各级学生组织(非兴趣性社团),及各班班委,根据担任年限,可加4-10分不等。担任多个学生干部职务的,仅按最高职务加分。

(三)班委岗位设置,原则上仅认可班长、副班长、团支书、纪律委员、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娱委员、体育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心理委员、教学信息员、双创委员加分。

(四)受各级表彰、表扬类加分,总计加分不超过20分。

(五)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包括学校组织的“三下乡”、回访母校活动、无偿献血活动等),总计加分不超过10分。

 

除了上述要点外,传播与传媒学院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补充规定如下:

(一)班级其他干部,如易班班级负责人、班级助贷负责人,统一纳入相应学生组织管理,须接受相应组织的各项工作任务,在相应学生组织考核合格的情况下,可按相应组织干事身份加分,并有资格参与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二)党团类竞赛活动,如设有等级奖项,参与加思想品德与志愿公益分,获得等级奖(包括优秀奖)叠加分只能加综合素质分。

(三)如《学生手册》规定存在模糊或者需要修订的情况时,在正式修订以前,在上报学生处同意的情况下,传播与传媒学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修正。

 

图片学术科研

根据《学生手册》规定,该项由学年成绩基础分、加分两部分构成,加分主要包括科研活动、学科竞赛、专业技能三项。除《学生手册》相关规定以及《传播与传媒学院学生参与校外竞赛规定》外,传播与传媒学院补充规定如下:

(一)学术刊物发表文章必须具有一定学术性,通俗性文章不予加分,低于3000字的文章不予加分。

(二)学术刊物除了须有正式的CN刊号及ISSN刊号外,必须是学术性刊物,且不能是周刊(包括周刊)以下出版周期的刊物。

(三)学科竞赛必须与传播与传媒学院专业密切相关,才可以加学业科研分,一般来说摄影类、视频类、广告类、写作类、艺术设计类、动画制作类、广播电视类竞赛可加学业科研分。

(四)校内组织的各项等级考试,仅认可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等级考试相应等级加分(仅以正式的证书为依据,各类网页截图不予认可)。其他社会化等级考试,如BEC、JLPT、DELE等等,均不予加分。

(五)各项专业技术证书、专业技能等级证书、职称证书等,仅认可国家教育部、人社部、工信部颁发的证书,其他任何部门、任何组织办法的证书,一概不予认可。

 

图片综合素质

根据《学生手册》规定,该项包括文体类、人文类两部分。除《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外,传播与传媒学院补充规定如下:

(一)各项活动、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等多个环节的,原则上仅加2分参与分,获得等级奖(包括优秀奖)可叠加相应分数;同一项比赛,如新星杯辩论赛,获得两个以上(包括两个)奖项,如同时获得一等奖和最佳辩手,仅叠加最高奖项加分。

(二)参加校外综合素质类活动、比赛,不加参与分,获奖按照《学生手册》规定相应级别加分,具体级别认定参照《传播与传媒学院学生参与校外竞赛规定》予以认定。

 

图片其他规定

(一)本规定如与《学生手册》及学校其他正式规定相冲突的(包括学校后续修订的相关规定),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二)易班课群加分,原则上以加分证明为准,如是“思想政治教育”,加思想品德与志愿公益(各类思政讲座、学习活动、比赛等一起,累计不超过5分);如是“人文素质教育”,加综合素质分。

(三)综合测评年级、专业排名,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以平均学分绩点高低作为排名依据,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下,以依此以思想品德与志愿公益、学业科研、综合素质总分为依据排名。

(四)因考勤、处分等各类通告,均会在各班公布,在公示期未申诉,或申诉被驳回的,取消各项评优资格。在综合测评期间提出申诉意见的,一概不予认可。

(五)以上补充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最终加分类别传播与传媒学院认定为准,传播与传媒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有对上述规定的解释权。

 

传播与传媒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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